美晨科技因財務造假,收《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關鍵詞: 美晨科技 信息披露違法違規 行政處罰 財務造假 ST美晨

9月26日,山東美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晨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2025〕9號。該告知書涉及美晨科技2014年至2018年期間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擬受到的行政處罰。
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美晨科技在2014年9月以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方式收購杭州賽石園林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賽石園林”)股權后,賽石園林成為其全資子公司。2014年至2018年期間,賽石園林通過虛假采購勞務、苗木等方式虛增工程施工成本及完工百分比,從而虛增收入、利潤;通過虛假銷售苗木、虛減相關費用、收入成本錯記等方式虛增收入、利潤。這導致美晨科技累計虛增收入143,777.67萬元,累計虛增利潤65,796.49萬元,其中2014年至2018年美晨科技分別虛增收入2,365.78萬元、37,264.15萬元、72,560.51萬元、21,518.84萬元、5.53%、2.88%;分別虛增利潤總額2,292.64萬元、18,854.12萬元、25,957.81萬元、11,742.97萬元、6,948.95萬元,占當期對外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為17.91%、75.64%、49.78%、15.49%、15.58%。美晨科技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認為,美晨科技的行為違反了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行為。相關責任人包括時任賽石園林董事長郭柏峰、時任美晨科技董事長張磊(1977年2月出生)、時任美晨科技董事李榮華等多人,他們未能保證公司年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未勤勉盡責。
據介紹,郭柏峰時任賽石園林董事長,組織賽石園林財務造假,直接導致美晨科技2014年至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李榮華、劉建裕、張磊(1981 年12 月出生)也涉嫌組織或參與實施賽石園林財務造假,與美晨科技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具有直接因果關系。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中國證監會山東監管局擬決定對美晨科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郭柏峰、張磊(1977年2月出生)、李榮華等多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其中,郭柏峰因違法行為情節較為嚴重,擬被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美晨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根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的情況,公司判斷其中涉及的違法違規行為存在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第9.4條“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對其股票交易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七)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載明的事實,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但未觸及第10.5.2條第一款規定情形,前述財務指標包括營業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或者負債科目”的情形。因此,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公司股票自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美晨科技”變更為“ST美晨”。
公司強調,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產正常、經營穩定、市場客戶有序拓展、外部融資平穩推進。對于《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公司已按照監管規定和上市公司相關要求及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前期會計差錯進行更正及追溯調整,并將及時按規定披露進展情況。
資料顯示,美晨科技主營業務包含非輪胎橡膠業務和園林綠化業務,其中,專注非輪胎橡膠制品領域研發生產二十余年,在商用車減振橡膠制品領域,公司在橡膠配方研發、產品結構設計、生產工藝及可靠性測試等核心環節具備深厚的技術積累,通過持續創新,獲得國內外主機廠的廣泛認可,產品技術優勢和市場競爭優勢突出,具備系統化、模塊化供貨能力,已發展成為國內商用車減振橡膠制品領域生產規模最大的供應商之一,市場占有率穩居行業前列。在汽車懸架系統產品領域,公司搭建了覆蓋產品全生命周期的開發體系,新投入數采設備、六分力系統以及六通道測試系統,進一步完善了懸架系統產品設計匹配和試驗驗證能力;同時,針對懸架系統中的核心零部件(例如橡膠襯套、推力桿、空氣彈簧等部件)也具備同步開發設計和生產能力,相比外資品牌具有一定的價格優勢,已成為國內商用車和工程機械汽車起重機領域懸架系統最大的綜合供應商之一。在流體輸送系統產品領域,公司憑借渦輪增壓器管路技術優勢,主導起草國際標準 ISO17324,彰顯了公司在技術層面的深厚積累與領先地位,也為整個行業的規范化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經過在汽車零部件領域多年深耕,公司已躋身行業前列,成為國內領軍者之一,并引領行業技術與市場走向。